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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集团遭同行诋毁 韦杰反而表示感谢关注,要让更多人加入新型城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7-08-15 10:01   来源:中国视窗网    作者:子木

  近期,私募投资基金这个名词在投资圈内异常火爆,一家叫金诚集团的企业也因此频频进入大众视线,成为众多媒体追逐的焦点,甚至出现了不少针对金诚的谣言和不实报道。

  对此,金诚集团董事长韦杰曾在官方声明中表示,感谢同行、群众的关注,金诚集团将邀请法律界、监管部门会同相关专家,进一步对金诚的业务进行评估和探讨。

  //金诚集团董事长韦杰//

  8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证券期货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梅慎实,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进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贺梅,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珂、叶永祥等法律专家出席了论证会。

  究竟什么是私募投资基金?金诚集团为何卷入舆论漩涡?小编来带你一探究竟。

  私募基金是相对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简而言之,私募基金有门槛,买得起的投资者不差钱。

  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些私募基金是否安全呢?梅慎实、吴弘等6位法律界专家,从5个角度进行了论证。

  一问:公司是否具备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资格?

  答:与会专家表示,从金诚集团法务人员提供的项目交易合同、管理人资质、产品推介资料、第三方服务协议、信息披露报告等一系列完整资料来看,金诚集团旗下私募基金业务已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且相关资质齐全,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

  二问:基金内控制度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应要求呢?

  答:风控风险隔离、资产隔离制度等,金诚均向有关部门备案。专家认为,金诚集团的内控制度完善,并且资金的流向和走向均有银行把控。

  三问:基金产品的募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

  答:从推介材料来看,无论从格式、内容、环节都是契合的,是符合中央要求,服务实体经济的,材料里没有出现禁止性术语,且材料的制度清单十分全面。金诚明令禁止员工向不特定主体宣传,绝对不允许公开揽客,如果客户想购买私募基金,需要经过严格审查。从基金产品的募集行为来看,也符合基金业协会的规范。

  四问:基金产品的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行业监管部门的规定?

  答:通过论证项目来看,金诚集团在基金的宣传、募集、管理上做的均符合规范。而募基金所涉及到的PPP项目,均可通过财政部官网查询,是真实存在的优质项目,具有公信力。

  五问:金诚集团投放的影视文化项目是否符合规范?

  答:金诚集团在影视方面发售时尚鸿蒙基金产品,整个项目投资流程,包括立项、签订保密协议、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和投资报告,投决会审议等流程。目前,该产品投向了斗鱼直播、九州梦工厂等项目,是真实可靠的。

  对于网络上出现的谣言,与会专家认为,造谣报道捕风捉影,不符合新闻报道的规范,造谣网站行为十分恶劣,是明知行为,严重损害金诚集团的名誉权,而同行转发谣言的行为已经转化为不正当竞争。对于不实报道中提到的,金诚集团的新城镇理财产品,既不是e租宝模式,也不是P2P模式,而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PPP模式,与e租宝有着实质性的区别。

  专家表示,造谣文章有捏造和虚构事实的成分,有自己主观判断的描述,这样的描述会影响到客户和项目来源方。对此,专家建议,金诚集团可以从刑事、民事等多角度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金诚集团董事长韦杰介绍,作为一家综合性的现代城市发展集团,金诚集团拥有6家经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1家基金销售公司,5家公众公司。金诚集团的新型城镇化业务,是国家提出PPP特色小镇的全国最大范本,具有高度的国家战略意义,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韦杰称,未来,金诚集团也欢迎各位行业、领域专业的人士,共同加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帮助国家、社会经济更进一步的发展,同时实现个人价值,实现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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